日前,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社会保险中心获悉,洛阳市已启动2025年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惠民政策,包括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以及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关于稳岗返还政策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存在失业保险欠费的参保单位,足额补缴欠费后,以上年度实际缴费为返还基数享受稳岗返还政策,补缴的历史欠费、滞纳金不计入返还基数。
企业上年末职工人数大于或等于上年初职工人数时,视为未裁员。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按5.5%计算,符合稳岗返还政策参保单位的裁员率应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劳务派遣单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4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关于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其他性质单位的在职职工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不分级或未明确分级的统一为15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1次补贴。相关证书应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可查询。
取得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每人每年在享受1次补贴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由其所属企业按照证岗相适如实填写《企业在职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汇总表》统一代为申报。
符合申领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由个人自行申领。
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
●关于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岁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应为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申领企业为相关人员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招用相关人员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
每招用1人按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
洛报融媒·掌上洛阳客户端记者 周欣然 通讯员 陈志国